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遵义律师 设为首页
  天道酬勤。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联系热线:13017404168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赔偿规定
【医疗纠纷】
┝ 申请鉴定
┝ 赔偿事项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 赔偿事项
【行政法律】
┝ 行政法规
┝ 专业规章
【民事法律】
┝ 法律常识
┝ 民事法规
【律师随笔】
┝ 律师随笔
┝ 聘请律师
【房产建筑】
┝ 房地产法
┝ 建筑法规
【保险理赔】
┝ 如何投保
┝ 理赔事项
【公益纪实】
┝ 公益纪实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格式样本
 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森林防火条例(200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最新修订)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版)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公益纪实公益纪实 → 恭喜汪伦律师工作室成立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恭喜汪伦律师工作室成立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1950 发表日期: 2017-10-10 17:19:55 阅读次数: 144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时至今日,本律师已在律师界摸爬滚打了15年头。转到山一所来也有10年时间,在山一所里面,从最初的借他人办公桌办公、到后来有个卡座、再到今天有自己购买的独立办公室,连我都在佩服自己的速度。感叹是从比较当中得来的,这就是超越!如今,我不仅有了单独的办公室,也有了自己的代步工具轿车,每天自己驾车上下班、自己驾车出差,这完全是质的飞跃。从一个贫苦农村孩子走到律师楼,感想颇深。我非常感谢曾经对我不屑一顾并给我阻力的人,没有你们,我不可能有单独的办公室的,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这十五多年以来,我学会了如何去包容别人和释放工作压力,这让我能够从容不迫地去面对各种艰辛。说真的,干律师工作很不容易,如果你有第二种选择,建议不要做律师。律师行业赚足钱的只是那百分之二十的人,这些人除了部分系曾经在法检及政府任职外,其余的都是有近亲属在政府任职。没有办法,目前的国民法律意识就是这样,还处在宁可相信权利阶段,哪怕权利得本身不可能给案件带来任何帮助。如果律师能够向英美法系国家那样成为香饽饽,我们中国可能还需要三十年。

  从业这些年来,我处理过很多诉讼案件,不同的个案丰富了法律功底和诉讼策略,系列案情提升了专业技巧和法律智慧,坎坷的人生经历,使我拥有更高的视角和更远的境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让我具有多方位对真理和事实的把握,常年驰骋沙场磨砺出坚韧无畏不屈不挠的品格,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是我的特长。

  我相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说某律师还可以,关键是看他准备得怎么样;对法律是否深刻领悟。所以我用工作室这种方式会聚年轻律师,把众多智慧凝集在一起,在具体办理业务方面尽量做到案件胜诉,争做人民群众信任敬仰爱戴的好律师是我永恒的追求。

    咨询委托电话:  QQ:669404168    0851-28267111    13508516111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上一篇:学会放下心中的过失
下一篇: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管理 | 业务范围 
 
Copyright© 2009-2039 汪伦律师-遵义律师-遵义十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箱: wanglun4168@163.com 业务QQ:669404168
备案/许可证:黔ICP备09002361号 遵义市公安局备案:52030202001222号
13508516111(手机号、微信号) 0851-28267111(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山一律师楼 本网总监:汪伦律师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转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