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遵义律师 设为首页
  天道酬勤。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联系热线:13017404168   
  >> 分 类 导 航
【刑事辩护】
┝ 刑事规章
┝ 罪名详解
【公司法务】
┝ 公司法规
┝ 合同规章
【婚姻家庭】
┝ 婚姻法规
┝ 继承规章
【合同范本】
┝ 司法文书
┝ 合同范本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房屋拆迁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 社会保险
【知识产权】
┝ 著作权法
┝ 专利权法
┝ 商标权法
【司法鉴定】
┝ 过错鉴定
┝ 亲子鉴定
┝ 建筑鉴定
┝ 伤残鉴定
【农村承包】
┝ 土地法规
┝ 林权法规
┝ 争议解决
【综合知识】
┝ 综合知识
【以案说法】
┝ 民事案例
┝ 行政案例
┝ 刑事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正)
 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3版)
 重庆市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名册
 婚姻法最新解释发布: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个人
 各省(区 市)信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最新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版)
 遵义市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合同范本司法文书 → 汪小强律师调查笔录范本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汪小强律师调查笔录范本
来源: 遵义律师网 作者:汪 伦 发表日期: 2012-10-13 15:00:34 阅读次数: 283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被调查人:     ,男,汉族,生于     日,系遵义市汇川区海尔路永红小区门卫
  调查人:汪伦、汪嘉迥
  调查目的:为袁某与张某某人格权纠纷案
  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                                    

    记录人:汪伦
  笔录内容:
  问:我们是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向你了解一下你们小区袁某与周某某发生名誉权纠纷一事,希望你实事求是讲清楚,不要隐瞒,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
  问:周某与袁某发生吵架纠纷时你在场没有?
  答:我在场的。
  问:具体经过,请你讲一下。
  答:在2018年9月6日下午5时许,一个五十来岁的女士来我小区找袁某,之后两人见面,我听见那个女士用非常下流的语言骂袁某。 骂袁某是淫妇、兰婊子、偷野男人等,其他语言不方便复述。        

    问:之前你认识他们双方吗?
  答:我只是知道袁某是我们小区的,在银行上班。另外那个女的我不认识。
  问:那个女的是一人来的吗?
  答:还有一个年轻人一起来的。
  问:那个女的怎么辱骂袁某某的?
  答:当时大约有十几个人在场,都是我们小区的。那个女的当众乱骂袁艺,骂她是臭婊子、淫妇、乌龟王八蛋。还说袁艺找野男人。
  问:那个女的大约在你们小区骂了多久才离开的?
  答:可能有十来分钟,后来警察来把双方带走了。
  问:那你后来知道那个女的名字了吗?
   
答:后来我才知道说来骂人的女士姓张。还知道袁某现在的男友是张某的前夫。其他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问:好,今天就谈到这里,请你看看,刚才的笔录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提出,如果没有出入,请签名。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跟我讲的完全一样。                  

 

                                      签名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上一篇:先予执行申请书范例
下一篇:合伙经营合同范本(最新繁、简版本)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管理 | 业务范围 
 
Copyright© 2009-2039 汪伦律师-遵义律师-遵义十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箱: wanglun4168@163.com 业务QQ:669404168
备案/许可证:黔ICP备09002361号 遵义市公安局备案:52030202001222号
13508516111(手机号、微信号) 0851-28267111(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山一律师楼 本网总监:汪伦律师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转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