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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 → 医疗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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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来源: 遵义律师维权网 作者:汪伦律师 发表日期: 2009-11-29 14:21:22 阅读次数: 200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医疗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如果医疗纠纷经协商未能解决,一般只能走诉讼途径了。欲打官司,首先应当收集病历。对于在门诊阶段发生的医患纠纷,收集病历较为简单,因为一般门诊病历由患者自己保管。但有时候医生不书写病历,或病历遗失,患方就往往面临不能证明就医事实而败诉的风险。此时相关证据殊显重要,如缴费收据,化验单,甚至是证人证言等,但这些证据往往潜伏着不能证明具体医疗行为的风险。
对于在住院阶段发生的医疗纠纷,收集病历相对复杂。因为住院病历掌握在医方手中,虽然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有复印权,但该条例同时又禁止患者复印主观病历,而主观病历往往是医疗鉴定中最核心的证据部分。复印病历时医方可能会以主观病历为由,不予复印病历中的关键部分,此时患者应当在复印完毕后要求封存所有原始病历。有些医院甚至会阻止患方复印病历,此时患方可电话求助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病历务必要当场完成复印,否则可能有篡改之嫌。
对死因有疑义的纠纷,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尸检,有冰冻条件的,也不能超过1周。对患者而言,但医方提出尸检时,不应当拒绝,另外患方也可以主动提出尸检。有关谈话,最好形成无歧义的书面文字。
另外,当医疗纠纷涉及用药或医疗器械时,在医方未提出封存药品或医疗器械时,患应主动要求封存涉案药品或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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