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遵义律师 设为首页
  天道酬勤。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联系热线:13017404168   
  >> 分 类 导 航
【刑事辩护】
┝ 刑事规章
┝ 罪名详解
【公司法务】
┝ 公司法规
┝ 合同规章
【婚姻家庭】
┝ 婚姻法规
┝ 继承规章
【合同范本】
┝ 司法文书
┝ 合同范本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房屋拆迁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 社会保险
【知识产权】
┝ 著作权法
┝ 专利权法
┝ 商标权法
【司法鉴定】
┝ 过错鉴定
┝ 亲子鉴定
┝ 建筑鉴定
┝ 伤残鉴定
【农村承包】
┝ 土地法规
┝ 林权法规
┝ 争议解决
【综合知识】
┝ 综合知识
【以案说法】
┝ 民事案例
┝ 行政案例
┝ 刑事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正)
 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3版)
 重庆市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名册
 婚姻法最新解释发布: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个人
 各省(区 市)信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最新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版)
 遵义市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以案说法民事案例 → 称患妇科病需塞药治疗 禽兽医生骗奸14岁少女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称患妇科病需塞药治疗 禽兽医生骗奸14岁少女
来源: 遵义律师网 作者:李永忠 发表日期: 2013-06-18 19:34:03 阅读次数: 247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十四岁的少女,因身体不适独自来到诊所治病,却不料掉进“狼窝”,被道貌岸然的治病医生强奸污辱。2013年6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风平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3年3月18日12时许,十四岁的被害人张某玲因病到被告人王风平所经营的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新竹村诊所治病。看到只有十来岁的少女张某玲独自—人前来就医,王风平顿生歹念,给张某玲稍做检查,便谎称张某玲患有妇科病,必须塞药进入生殖器官内治疗,否则就会转为癌症,张某玲听到癌症二字非常害怕,但听王风平说要从生殖器官内塞药治疗又感到很难为情。毕竟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张某玲恳求王风平能不能使用其他办法治疗, 王风平则“耐心”地劝说张某玲,强调塞药治疗的必要性。为了不患上“绝症”,涉世未深的少女最后勉强同意了王风平这个颇有“创意”的塞药疗法。王风平还特别“善解人意”,他告诉张某玲,如果她不好意思的话,就用毛毯蒙住脸。随后,王风平在诊所病房的床上将被害人张某玲奸淫。之后,被告人王风平又在卫生所二楼其卧室的床上,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奸淫了张某玲。事后,张某玲将治病和身体情况告诉了奶奶,奶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王风平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共计40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得到了被害人亲属一定程度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风平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欺骗手段奸淫未成年少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王风平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一定程度的谅解,且能自愿认罪,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上一篇:泼洒沸水烫伤路过儿童 主人帮工共同担责
下一篇:合法债务受保护 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需清偿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管理 | 业务范围 
 
Copyright© 2009-2039 汪伦律师-遵义律师-遵义十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箱: wanglun4168@163.com 业务QQ:669404168
备案/许可证:黔ICP备09002361号 遵义市公安局备案:52030202001222号
13508516111(手机号、微信号) 0851-28267111(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山一律师楼 本网总监:汪伦律师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转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