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遵义律师 设为首页
  天道酬勤。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联系热线:13017404168   
  >> 分 类 导 航
【情感天地】
【律界动态】
【娱乐视野】
【反腐倡廉】
【维权曝光】
【楼市观察】
【教育新闻】
【深度追踪】
【天下杂侃】
【今日关注】
【高层动态】
【汽车频道】
【阅之有益】
【励志日记】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QQ记录、短信、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一口价(12000元/年)
 中国-贵州遵义汪伦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职业打假人王海:花巨款买假货1年赚400万
 关于资助贵州贫困山区特困学生读书的倡议书
 网上订购火车票真方便,开通网银即可,5分钟完成订票
 5月1日起遵义民告官案件异地管辖、小额诉讼一裁终决
 风险代理清收欠款 不成功不收律师代理费
 嫁妆婚后允许男方共同使用,但这并不能代表就是共有财产
维权曝光 → 职业打假人王海:花巨款买假货1年赚400万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职业打假人王海:花巨款买假货1年赚400万
发表日期: 2015-03-23 08:51:34 阅读次数: 869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退出舞台中央

这些年,职业打假人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不再像20年前,王海就是打假的代名词。

“想当年,王海现象,那是不得了的。”武高汉回忆。

武高汉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20年前,当王海作为“打假第一人”出现在公众视野之后,当时全国有3000多份报纸,没有哪家报纸、哪家电视台没参与报道的,“当年讨论的深度和广度,几十年来都罕见。”

武高汉特意把王海请到中消协,集体讨论“王海现象”。

参与过王海打假报道的一位记者回忆,经常是,王海刚到一个打假现场,立刻有二三十家媒体蜂拥而至。

“现在,王海根本排不上号。”武高汉说,去年,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纠纷案有数百件,其中只有一件是律师起诉,剩余的都是职业打假人起诉的,其中一个职业打假人的上诉就达到92件。“跟这个人相比,王海早就不行了。”

王海对自己的定位是打假人的老师。但他的权威性也受到了很多职业打假人的挑战。

北京职业打假人刘咏(化名)与王海打过几次交道。“他只是个时代的幸运儿,如果他不出现,也一定有李海、张海出现。”刘咏说。

刘咏翻阅了王海的一些打假案宗,“发现他打假的魄力不够,有时候点到为止。”

“你敢说第一个出名的,就一定是最优秀的?”刘咏反问。

王海也明显感觉到,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湮没、分解了他“第一人”、“斗士”、“英雄”的标签。

他坚持在微博、博客里发布一些打假案例及打假进程,截至3月16日19时40分,他的微博粉丝共64051人,连“中V”都很难算上;3月12日,他在博客里连续发布四条关于“厂商制造不合格汽车,申请召回”的信息,发出48小时,累积评论数为“1”。

7年前,王海自筹经费,去清华、北大等高校开展消费者权益法的讲座,让他失望的是,“很多法学院学生根本不关注他的讲座,更在乎去上市公司赚钱。”

新京报记者随机询问14名“80、90后”,只有两人知道王海;“王海007”的热线电话,也从之前的每天十几个,减到现在的每天三五个。

自己的关注度降低,王海觉得很正常,“打假人常态化了,也就不是新闻了,公众会有审美疲劳。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有更多的维权渠道,主动性也比以前强很多。”

王海有意让自己离开舞台中央。“我对当一个核心人物没有兴趣,保持点神秘感,挺好。”

他始终不肯说出自己公司的位置,即便是新京报记者找到王海的公司,训练有素的公司员工也会下逐客令,“没有王总同意,我们不便接受采访”。

职业打假人王全忠说,王海与朋友交往,表现得很谨慎,从来没有带哪个朋友去家里。“似乎始终包裹着一层坚硬的壳。”

但王全忠记得,一次王海向他们感慨,“朋友满天下,知己有几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篇:《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未经同意禁发商业性短信
下一篇:五一加班工资咋算?加班3天最低可得331元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管理 | 业务范围 
 
Copyright© 2009-2039 汪伦律师-遵义律师-遵义十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箱: wanglun4168@163.com 业务QQ:669404168
备案/许可证:黔ICP备09002361号 遵义市公安局备案:52030202001222号
13508516111(手机号、微信号) 0851-28267111(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山一律师楼 本网总监:汪伦律师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转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